山阳县漫川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三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14 15: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G-XJ(2020)004(3)号
2、项目名称:山阳县漫川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三次)
3、预算金额:125,000.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山阳县漫川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三次),1辆, 采购预算: 125,000.00元, 项目概况: 应急保障用车1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7-15 09:00:00 至 2020-08-0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必须为各类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雄厚、企业信誉良好、服务优良具备本次货物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必须提供合法本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13 17:00:00 止
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14 15:30:00
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山阳县漫川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陕西省山阳县漫川关镇闫家店社区
联系人:611024080013001FZ
电话:0914856455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冀娜
电 话:0914—8381097
传 真:0914—838109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阳丰阳写字楼2006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