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中村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05 15: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G-XJ(2020)006号
2、项目名称:山阳县中村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
3、预算金额:129,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山阳县中村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1辆, 采购预算: 129,000.00元, 项目概况: 应急保障用车1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06 09:00:00 至 2020-08-2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必须为各类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雄厚、企业信誉良好、服务优良具备本次货物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必须提供合法本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04 17:00:00 止
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05 15:30:00
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山阳县中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中村镇街道
联系人:山阳县中村镇人民政府(本级)经办
电话:896243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冀娜
电 话:0914—8381097
传 真:0914—838109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阳丰阳写字楼2006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7月30日